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3日期间,正在我局车辆办理所登记的以下车辆(附件1、2,可登录深圳市交通局从页查询具体车号、车型等)曾经达到强制报废尺度,但灵活车所有人未依理登记登记。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道交通平安法》第十四条、《灵活车登记》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行驶证做废。并对驾驶人依法惩罚证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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