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7 | 证件制作 | 3次围观
下列车辆因涉嫌偷漏灵活车辆通行附加费或欠缴灵活车辆通行附加费,我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灵活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办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的,现暂扣刻日已届满,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本机关决定对下列车辆解除暂扣行政强制办法。请下列车辆所有人照顾身份证原件(车辆所有报酬单元的,照顾加盖公章的停业执照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灵活车登记证原件证书制作,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个工做日内到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澄迈(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西侧)打点相关手续并领取车辆。过期未打点的,因下列车辆的车从(单元)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且我采纳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的体例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车辆的车从(单元)通知送达《解除行政强制办法决定书》本通知通知期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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